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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方圆嘉禾代理“NEWSIGHT”商标异议成功
时间:2024-09-24

我公司:北京方圆嘉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受深圳市能赛视觉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申请人名义为杨普,指定在第9类商品上申请的第67020140号“NEWSIGHT”商标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最终成功。


商标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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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异议商标“NEWSIGHT”指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智能手机用壳;扬声器音箱”等。异议人提供的百度检索结果、媒体报道、宣传推广资料等证据材料证明其在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前已在上述商品或与之类似商品上在先使用“NEWSIGHT”商标或与之近似商标并使其具有一定影响,因此,被异议人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构成了对异议人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商标的抢注。


二、被异议人明知异议人授权人的“NEWSIGHT IMAGING”商标,仍将与之高度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在异议人及授权人在先使用的类似商品上,两商标在市场上的共存极易引起混淆误认,违反《商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被异议商标应当不予以注册。


三、本案中异议人授权人“NEWSIGHT IMAGING”品牌通过异议人的持续使用与宣传,具有较高知名度;加之,被异议商标与之高度近似,若非刻意摹仿是很难设计出如此“雷同”的商标。双方标识若共存于市场,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异议人/授权人系列商标或存在某种特定的关联,从而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异议商标不应予以核准注册。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第67020140号“NEWSIGHT”商标不予注册。